第(1/3)页 第二天上午九点,陆明推开正信律师事务所的玻璃门。 前台那个圆脸小姑娘不在,桌上搁着一杯没喝完的豆浆,电脑屏幕亮着,显示的是一份离婚协议的模板。 方瑜办公室的门开着。 她今天穿了件米白色衬衫,袖口挽了一折,头发没盘,散在肩膀上。 桌上摊了四五份文件,笔记本电脑开着两个窗口,一个是法律数据库,一个是政府公报的网页。 “坐。”方瑜抬了下头,指了指对面的椅子。 陆明坐下来。 方瑜合上笔记本电脑的盖子,双手交叉,搁在文件上。 “昨晚的酒局怎么样?” “你知道了?” “云梦县没有秘密。”方瑜说道,“盛世王朝天字一号包厢,胡奎请的,白局长作陪。我早上出门买早餐的时候,卖油条的大姐都在议论这事。” 陆明没问她具体听到了什么版本。 小县城的信息传播效率比任何互联网产品都高,而且和二手信息一样,每经过一个人的嘴,失真度就翻一倍。 “白局长松口了吗?”方瑜问。 “说回去让钱志刚再看看。” “再看看,就是不看。”方瑜从桌上抽出一张A4纸递给他,“我昨晚把那份补充通知的原文全文打印出来,逐条分析了适用范围。结论很明确,万家福的内部翻新不在管控范围内,钱志刚是故意扩大解释。” “这个我知道,你昨天就发给我了。” “对,但知道归知道,怎么用是另一回事。”方瑜站起来,走到书柜前,从最下面一层抽出一本蓝色封皮的文件汇编。她翻到其中一页,折了个角,放在陆明面前。 “你看这条。” 陆明低头看。是一份市住建局发布的内部工作规范,标题是《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报备审批流程的工作意见》。 方瑜的食指点在第七条上。 “第七条第三款: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报备材料,受理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受理意见。逾期未出具的,视为默认受理。” 陆明的眼皮跳了一下。 “你的材料是什么时候递的?”方瑜问。 “前天上午。” 第(1/3)页